為了便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準確獲取保山市投資促進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并按年適時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工作動態等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單位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單位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保山市投資促進局在履行職能職責過程中制作、獲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保山市投資促進局領導簡介及班子成員分工、機構職能、人事任免信息;
2.計劃總結、發展規劃;
3.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信息;
4.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5.建議、提案辦理結果;
6.部門工作動態;
7.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二)公開渠道
1.“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投資促進局子網頁:http://www.uon6bn.com/bmym/bsstzcjj1/zfxxgkpt/fdzdgknr/zzjg.htm
2.“保山招商”微信公眾號;
3.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各類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保山市投資促進局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保山市投資促進局申請獲取。保山市投資促進局會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提交
保山市投資促進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
受理機構: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信息科。
辦公地址:保山市隆陽區永昌街道蘭城路永昌傳媒中心二號樓A座14層。
辦公時間:8:00—11:3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875—2226078
2.信函或傳真提交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或傳真方式向保山市投資促進局提交申請。
來信請寄:保山市隆陽區永昌街道蘭城路永昌傳媒中心二號樓A座14層,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信息科(收),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678000)。
傳真號碼:0875—2226078
3.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投資促進子網頁提出申請。網址: http://www.uon6bn.com/bmym/bsstzcjj1/zfxxgkpt/fdzdgknr/zzjg.htm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保山市投資促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信息科領取或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投資促進局子網頁政務公開專欄下載打印。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并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交。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或傳真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4.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5.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保山市投資促進局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保山市投資促進局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屬于保山市投資促進局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5)保山市投資促進局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6)本單位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份申請中包含多項申請內容的,申請人應當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即一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政府信息項目)對內容加以調整后再向我局提出申請。
2.辦理期限:本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保山市投資促進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保山市投資促進局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申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信息科具體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辦公地址:保山市隆陽區永昌街道蘭城路永昌傳媒中心二號樓A座14層。
辦公時間:8:00—11:3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875—2226078
郵政編碼:678000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保山市投資促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保山市投資促進局信息科反映,保山市投資促進局將根據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有效整改完善。監督電話:0875—2226078,地址:保山市隆陽區永昌街道蘭城路永昌傳媒中心二號樓A座14層,郵編:678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舉報;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